2018年3月,黨中央成立了由習近平任主任的中央審計委員會,并于2018年5月召開的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強調“要落實黨中央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努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按照新時代審計工作新要求,2018年以來集團公司在省國資委、審計廳指導下,堅持“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積極探索高質量審計工作發展之路,以服務集團發展戰略為引領,從加強頂層設計、提升審計質量、創新審計整改方式等方面精準發力,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努力當好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衛士”和“哨兵”,繪就了一幅幅“為建工審計、為發展助力”的精彩畫卷。
堅持政治導向,以鐵的擔當強化頂層設計
重塑審計目標。堅持集團發展戰略在哪里,中心工作在哪里,審計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把審計工作貫穿集團發展各環節和全過程,以整體上市為契機,以服務集團改革發展、防控重大風險為目標,2018年2月集團職代會上提出了“重塑審計”的工作目標,抽調45名骨干力量組成投資、房地產、類金融、重點項目等4個專項工作組,歷時100余天首次對全集團開展了集中審計,形成69份審計報告,初步形成集團“大監督”格局。
重建體制機制。完善審計領導和管理體制機制,明確黨委書記、董事長親自分管審計工作,成立了黨委審計委員會并高效運轉,2018年以來共召開審計委員會18次,對審計工作研究部署;建立重大審計事項向黨委會報告機制,集團各級黨委定期或不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對審計計劃、重大審計結果、違規事項處理、違法問題移送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審議,2018年以來各級黨委共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和研究審計事項60余次,為審計工作開展創造了良好環境、提供了堅實保障;編制《審計工作手冊》,修訂、新建了《審計工作實施辦法》《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兩項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礎上配套制定了《審計人才庫管理辦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所屬單位審計工作績效考核暫行辦法》等7項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集團“2+N”審計管理制度體系,確保審計工作開展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重構審計隊伍。強化機關審計力量建設,選優配強機關審計部力量;健全所屬基層單位審計組織,15個二級單位設立了獨立的審計部門,專職審計人員由30余名增加到85名,兼職受訓的審計人才超過200余名,2021年集團審計部從所屬單位擇優選拔骨干力量組建了130余名成員的審計人才庫,以高素質、專業化、能力強的審計隊伍助推審計工作實現新提升;通過集中培訓、以干代培等方式全面提升審計人員能力,2018年以來共500余人次受訓,每年均抽調業務骨干上百人次參加省審計廳、國資委和集團審計項目,著力培養能查能說能寫本領;提煉總結案例進行宣貫,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以案示警、以案助學,提升審計人員綜合能力。
堅持責任導向,以鐵的措施強化精準管控
創新管控模式。堅持在集團統一管控上精準發力,推動構建集團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內部審計工作實行集團總部統一管控和各單位獨立實施相結合的“1+N”的管理模式,加強對下指導、堅持上下聯動,全面體現“集中統一領導”的審計成果。
優化審計方式。持續完善和改進“全面覆蓋”審計方式,每年初集團和所屬單位按照審計“全覆蓋”和“五個必審”(離任必審、投資必審、完工必審、兌現必審、虧損必審)的要求,統籌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形成常態化、動態化震懾,防止“破窗效應”。2018年以來累計完成審計項目569項,并連續三年超額完成;
從嚴考核形式。充分發揮考核導向和指揮棒作用,連續3年對所屬單位審計工作開展檢查考核,考核結果在集團CES協同辦公平臺公開通報,并與被考核單位業績考核和其審計部門績效考核掛鉤,2021年度創新考核方式,抽調所屬單位14名審計人員參與考核,并采取集中評比、統一打分、公開計分的方式,對所屬單位審計報告質量進行評比,確保了考核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2021年集團在省屬企業中率先實行審計部門差異化考核制度,并在所屬單位積極推行,目前集團共有12家二級單位建立了對審計部門差異化的考核體系,為審計人員獨立、公正、客觀地開展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堅持問題導向,以鐵的手段強化重點監督
聚焦重點領域抓監督。立足“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定位,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聚焦主責主業,按照“三年全覆蓋”要求,將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2018年以來,集團累計開展各項審計569項,其中經責審計102項。通過近年來全覆蓋的經責審計,確保集團黨委對于被審計單位落實集團重大經濟決策的情況、經濟運行狀況、風險防控情況、管理漏洞、被審計干部履職盡責等實際情況的全面掌握,為集團黨委決策部署和制定針對性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撐。同時,通過審計監督進一步提升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擔當履責意識和紅線意識,進一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風險。持續加強審計質量管控,以高質量的審計成果提升審計工作價值。
聚焦審計整改抓監督。立足“權威高效”,對審計反饋問題實行被審計單位自驗、集團機關業務職能部門初驗、審計部門終驗的“三重驗收”整改模式,共同推動審計整改落地見效,2018年以來通過整改累計推動收回資金30億元、挽回經濟損失4600余萬元、清退費用1700余萬元、新建修訂制度636項、追責問責384人次;將“立審立改、審改結合”作為審計過程中的重點環節,推進審計整改關口前移,確保審計成果在第一時間發揮效應;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根據審計對象職責分工,綜合考慮相關問題的歷史背景、決策過程、性質、后果和審計對象實際所起的作用等情況,對集團內部管理的中層人員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嚴格界定其應承擔的領導責任、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通過定責促其整改,2018年以來累計對集團中層人員定責98人次;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被審計單位業績考核和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壓實集團職能部門監督審計整改情況的責任。
聚焦聯合聯動抓監督。2018年以來累計向紀檢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5項,推動審計監督與紀檢監督、效能監督貫通協調,強化對審計結果的分類運用;集團紀委將審計移送的相關線索,納入監督執紀范疇,定期互通信息、分析研判,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持續放大監督效能。
聚焦提升管理抓監督。審計部門在發現問題的同時,也就如何整改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各職能部門提出良好的建議;同時在完成個性化事項的基礎上,做出高站位的思考,提出推進集團管理的意見和建議。2018年以來共提出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500余條,并在總結各單位個性問題的基礎上,向集團提出了關于棚改項目投前管理、投建分離等管理建議,對部分不合理制度提出修訂建議,對提高管理方法和效果提出改進建議。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集團審計工作將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定位,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依法忠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爭做觀察發展的“望遠鏡”,審視問題的“顯微鏡”,努力在集團高質量發展中展現審計作為,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